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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5 22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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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头说 阿姆斯特朗:
随着禁酒令开放,这些无谱音乐更多人喜欢,因为可以冲淡战后悲情。
阿姆人品甚佳 —— 古灵精怪,反应敏捷之谓也。
正如的士司机选路径反应快捷,每天营业额更多,阿姆也是,打赏多多,越发精彩
他初到芝加哥,是当师傅的副手—— 就是师傅主奏,他在旁边用短号 ”插科打诨“:
通常加奏是在主音拉音(延长拍子)时,上下穿插音符,装饰主旋律,令音乐毫无冷场,而且都是即时想出来 -- 就像放狗时,主人 每走一步,小狗兴奋得在主人绕着跳、转、来回奔的景象。
(并无对阿姆不敬之意,他是我的偶像,只是想形象化描述,.......咳咳.......其他粉丝放过我)
成为当时芝加哥最受欢迎的乐队,现场与表演精彩无论也。
后来再婚,LP要他独当一面,到纽约发展,开始又吹又唱,更受欢迎,但不喜欢纽约的观众,回芝加哥。
电声时代开始,他们开始对着话筒,刻蜡盘,嘻嘻——
这些录音,是绝对一次性(不是一夜情),不能停、没剪辑的。有一次(又忘了是什么歌)录音途中,歌词掉在地下无法捡起,哈哈 .....嗬呵......逼与无奈,用吹小号的唇和舌头的声音填塞:
babidabibi, dalabadadawuwe....
犹如念经,更像呢喃
出版,居然大受欢迎,哈哈哈哈......
受欢迎的话程度?
日常生活的小伙子,居然开始,不说英语,只用这个 ”巴里巴里乌,D丽耷拉吧“ 对话,不用母语,改用 “父”语(广东人?笑!)
嗬呵,厉害吧???
这时候,爵士还是局限在这些城市大受欢迎......
[ 本帖最后由 henry余 于 2011-6-7 00:14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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