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电论坛

聆客音频
 注册  找回密码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手机号码,快捷登录

查看: 49755|回复: 2

【必读】纠纷投诉规则,发帖格式:投诉XXX,原因xxx,并附上证据。

 关闭 [复制链接]

33

主题

1085

帖子

256

威望

核心会员

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

社区建设奖

交易诚信度
21
注册时间
2003-6-24
QQ
发表于 2004-12-22 18:2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 家电论坛,众多有奖活动等你来参与!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注册

x
请网友们在交易贴中尽量清楚写明约定,例如:

买方12小时内打款1000元,卖方款到12小时内发EMS,买方承担汇款手续费,卖方承担运费和保价费用,卖方保证7天内有质量问题包退,退货费用买家承担。货品描述:成色9成新,无硬伤,功能正常等等等等。实物图片:X


如果有约定,按约定为准,但是如果没有事先约定或者约定不完整,纠纷责任该如何界定呢?



纠纷责任界定规则


一、非中介交易
款到发货
      1.买方有义务在交易谈妥后24小时内保证款到卖方账户,有义务凭汇款单据去银行核查款项是否已经汇出。
      2.卖方有义务尽自己可能通过电话、网络等方法核实款项,并在款入账24小时内发货。
      3.卖方有义务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,有义务保证买家收到的货物是完好无损坏的。
      4.买方有义务尽快验收货物,并在收到货后24小时内通过QQ、PM、电话、短信等通知卖方货物已经收到。
      5.买方有权利在收到货后72小时内验收货物,并在这段时间内对货物是否与卖方贴中承诺的一致提出异议、发贴申诉。
      6.卖方有权利对买方收到货72小时以后提出的异议不理睬。
      7.卖方有义务对买方收到货72小时之内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,以至退货处理。退货方式建议使用论坛中介。
      8.卖方有义务承担退货的所有费用。
      9.买方有义务在货物归属权未确定之前保证货物与刚收到时一致,禁止私自拆卸和维修。
     
货到付款
      1.卖方有义务在交易谈妥后48小时之内保证货已经发出。
      2.卖方有义务保证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,有义务保证买家收到的货物是完好无损坏的。
      3.买方有义务在收到货后72小时内保证款到卖方账户,有义务凭汇款单据去银行核查款项是否已经汇出。
      4.买方有权利在收到货后72小时内验收货物,并在这段时间内对货物是否与卖方贴中承诺的一致提出异议、发贴申诉。
      5.卖方有权利对买方收到货72小时以后提出的异议不理睬,有权利要求买家付款。
      6.卖方有义务对买方收到货72小时之内提出的异议进行协商,以至退货处理。退货方式建议使用论坛中介。
      7.买方有义务承担退货所导致的费用。
      8.买方有义务在货物归属权未确定之前保证货物与刚收到时一致,禁止私自拆卸和维修。      

二、中介交易
     以交易区管理员basten的裁定为准,具体规则参见中介区规则(点击进入)
            
  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交易纠纷投诉规则


如果网友在交易中遇到交易纠纷,请在此版发贴投诉,规则如下:

1.必须是通过《家电论坛交易区》的交易。
2.请不要再本版之外的板块发纠纷贴或者投诉贴,如果发了,我们会关闭原帖或者转移到本版。
3.投诉人在贴中要清楚的说明被投诉人的ID,原始交易贴链接,以及详细的交易过程。
4.投诉人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,并在投诉贴里贴出来。(例如:实物图片、发货/汇款单据、QQ聊天纪录、手机短信息等)
5.投诉人在发投诉贴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过论坛悄悄话通知被投诉人来此解决纠纷。
6.被投诉人有权在投诉贴里申诉,并出示自己的证据。
7.不允许对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诬蔑以及人身攻击。
8.非中介的纠纷由交易区管理员Harry做最终裁定;中介交易的纠纷由交易区管理员basten做最终裁定。

处理办法:
1.对于通过投诉但最终解决纠纷的会员,视时间长短、金额、情节,扣除1-5个交易诚信度。
2.对于3天内未进行辩驳或者诈骗行为已经确认的,视情节,轻则清空交易诚信度,重则封尽ID、IP并添加到骗子黑名单!
3.对于被投诉的许可商家,我们认为诈骗事实一旦确认,则撤销许可商家的头衔,论坛会给受害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通过法律手段讨回损失!
4.建议被骗的受害者尽快向警方报案,我们论坛会提供相关资料(例如IP地址)协助警方破案。
5.超过1周没有回复的投诉贴,我们视为自动放弃投诉,并会采取关闭主题的操作,如果要打开投诉贴,请PM通知我。



附:投诉区实行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的投诉原则。

什么叫“谁主张谁举证”?
民诉法第64条规定,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此规定的意思是,当事人对自已的主张,要自已提出证据证明。例如甲认为乙欠了自已钱,就要提出乙欠钱的证据(欠条等)如果乙反过来说钱已经还了,也要提出自已的证据

所以,请投诉人要尽力把能拿到的证据全部一次性的上传,最好是抓图或实物图,证据越充分纠纷处理效率就越高。如果证据不够充分,我们也很难判断孰是孰非,也会影响投诉的处理效率。

附:投诉区实行“责任方承担损失”的处理原则。

发生交易纠纷,如果进行退货、维修等产生了邮费、维修费等损失,将由责任人进行承担,无责的一方不应承担经济损失。

[ 本帖最后由 Harry 于 2010-4-12 21:33 编辑 ]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33

主题

1085

帖子

256

威望

核心会员

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

社区建设奖

交易诚信度
21
注册时间
2003-6-24
QQ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0-4 22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
关于人身攻击的处理规定

在交易区,欢迎讨论就事论事的讨论,但是禁止人身攻击。

一旦发现任何形式人身攻击的帖子(如辱骂、讽刺等)

发现第一次扣威望并PM警告,视情节扣除1-3分(如果情节严重直接禁言)。

如扣威望警告之后,继续进行人身攻击,则采取禁言1个月的处罚。

如果1个月后继续人身攻击,则永久禁言。

注:如发现为人身攻击而注册的马甲,则直接封禁ID、IP!

惩罚不是目的,希望大家都能珍惜发表言论的权利,文明上网,不做网络暴民,共创和谐家电论坛交易区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3

主题

1085

帖子

256

威望

核心会员

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Rank: 7

社区建设奖

交易诚信度
21
注册时间
2003-6-24
QQ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11-15 10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暂时拟规定如下,禁止:

1、复制内容或者说与主题毫无关系的内容

2、在同一个帖子内,除楼主之外,连续回复超过3个

3、在同一个板块内一次连续回复5个以上主题(刷屏)

例图




因为考虑会有网友没看到本帖,所以,第一次发现PM提醒,第二次禁言1天,第三次禁言1周,第四次永久禁言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手机版|客服:010-60152166 邮箱:zx@jd-bbs.com QQ:895456697|广告合作|账号注销|家电联盟网

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207号 ( 京ICP证041102号,京ICP备09075138号-9 )

GMT+8, 2025-7-7 00:39 , Processed in 0.081812 second(s), 24 queries , Gzip On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